2017贵州松桃县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招183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4〕12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类和教育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83名,为确保招聘(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计划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引进)卫生类和教育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83名,其中:卫生类83名,教育类10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引进 )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占本次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职位数。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8日以后),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28日以后);
4、报考卫生类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8日以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5、报考教育类职位的硕士研究生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类别一致;具有高级职称的需5年及以上高中教龄且仍在高中教学岗位上工作的;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10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松桃网”发布,网址为:www.stw.gov.cn。
六、招聘(引进)时间及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统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主要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为卫生类、教育类相关职位,招聘(引进)工作采取分类分步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