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就报考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8日—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卧龙街1号)。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参加资格确认的人选需要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学历证明)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一寸照片一张;
5、2013届统招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院系、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是否为统招及拟授学位等内容)。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限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
8、招考对象为“社会在职”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9、政治面貌要求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团员证明。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党群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7日前主动与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调配科电话联系确认;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7日前主动发短信(注明报考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及姓名)至18745332067(此号不接受电话咨询)与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0453—6171636(党群机关)
0453—6172067(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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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