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抚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为缓解人员不足的矛盾,推动中心检验检测工作深入开展,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验检测及相关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编外检验岗位4人;2、编外文秘岗位1人;3、编外工勤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检验事业,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户籍为江西省抚州市。
3、检验人员4名: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过化工、食品、建材产品检验工作、熟悉中心的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册的基本要求,熟悉常规理化及检测仪器的使用、维护及校正,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及学习能力。
4、文秘1名: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热爱并愿意从事文秘工作,具有从事文秘的基本和技能。
5、工勤1名: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学籍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不适合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月19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办公室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考试(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现场实际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学历高低、是否党员、是否全日制择优确定人选。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等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中心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1600-2200元/月不等(按岗位及职称定价),单位交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自缴)并享有工作餐、年终绩效、体检等福利,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适应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3970475468 (杨)
监督举报电话:0794-8263471
原标题: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17年招聘公告
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2017年2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