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三明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0人)
为做好2017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17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12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以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贡献力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属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并协助做好报名毕业生考核工作。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近年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三明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2月10日至3月3日)
3月3日前,各县(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局)要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畜牧水产业、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汇总上报市 “三支一扶”办。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市“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并于3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二)组织报名(3月13日-3月31日)
1.报名时间。3月13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2017年市级“三支一扶”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局)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先用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于3月31日前把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等)寄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局)。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认真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