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7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不含挂靠常熟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不含挂靠常熟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6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本市范围内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苏州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六)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3月1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需在报名时将签订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九)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7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条件设置参照《专业参考目录(2017)》)。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
3、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3月12日下午4: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1)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上传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如报考需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单或单位证明等)。
(3)大学生村官还须上传服务地所属镇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上传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上传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
(5)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上传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上传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社会在职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2017年3月12日下午4:00)前取得。
4、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10日--3月13日上午9:00--下午4:00。
5、缴费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3月14日下午4:00。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报名是否,请考生自行及时查实。报名后,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17年3月15日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6、本次招聘考试设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下午4:00。
7、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