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凉山州盐源县事业单招聘公告【招48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 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盐源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szpta.gov.cn、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22个,招聘人员48名,其中:管理岗位17名,专业技术岗位3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盐源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考试招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在职人员(2017年4月15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17年4月15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15日。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编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验证原件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