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编外人员招聘公告【招4人】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其中文秘1名,出纳1名,执法协管员2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宁波大市户口,身体素质良好。
(二)具体要求
1、文秘岗位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截止1989年4月10日),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出纳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1987年4月10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3、执法协管员岗位要求: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截止1989年4月10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法律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办法: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18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送至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5弄13号。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87192971、1896788693,宫老师。
原标题: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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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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