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2人】
为满足2017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7年6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22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7日至1999年4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4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4月17日为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24∶00时以前;
(九)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定向公开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wuzhou/)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7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时- 4月21日17∶30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