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所属大港公证处招聘公告【招1人】
滨海新区司法局所属大港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职工。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与天津市大港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愿意从事出纳工作;
2、身体健康、政治合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须获得会计资格证;
6、有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日以后出生);
7、具有本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港公证处出纳:1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4月17日——4月24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
2、报名方式:寄送相关材料。
材料寄送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72号大港公证处 田寿耿(收)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毕业证复印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要求两张一致);
(7)《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视为报名。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天津市大港公证处组织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需携带所需材料的原件。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当天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得分者准备入职前体检。
(四)体检
由大港公证处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合同制。
(二)待遇标准
入职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发放基本工资加奖金,按天津市社险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
附件:招聘报名表
咨询电话:63387762 13821150557 联系人:田寿耿
原标题:2017年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所属大港公证处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