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太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太和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就2017年度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具体招聘信息于2017年4月2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fyldbz.gov.cn),阜阳人事考试网( www.fyrsks.com)、太和先锋网(http://thx.ahxf.gov.cn)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thrs.taihe.gov.cn/)和太和县人事考试网(www.thxrsks.gov.cn)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人事考试网和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