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通辽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通辽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3日-4日08:30--17:30;
2、地点:通辽市院内东侧1楼服务大厅(地址: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加盖了服务地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考生报考的岗位要求具备专业工作经验、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通辽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
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清服务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虚假信息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3、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通辽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点击下载>>>
2017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