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人】
根据工作需要,市房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吉安市户籍,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⑵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岗位条件:
(1)副主任岗位
?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物业设施管理专业。专业设置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执行。在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10年的工作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ƒ从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经历5年以上。
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需县级及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④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含县级及以上党委任命的国有企业比照副科级领导职务)。
(2)工作人员岗位:
?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物业设施管理专业。专业设置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执行。在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的工作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ƒ从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经历3年以上。
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需县级及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内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