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温岭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60名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市就业和社会 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123号)文件精神,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 工作。各镇(街道)选聘计划数详见附件。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参加选聘的对象,须为温岭市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毕业2年内( 2011年12月13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办法: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温岭市常住户口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选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因计划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到温岭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四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
时间:2014年1 月11日上午9:30~11:30
笔试由台州市统一命题和阅卷,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就业、社会 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4、面试
根据各选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体检、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各选聘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 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温岭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选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 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予以解聘。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聘用面试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下次公开选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 工作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前止)。
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年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温岭市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6111137
监督电话:0576-86112001
附:2013年温岭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 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013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