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许昌市纪委招聘辅助人员公告【招4人】
为满足市纪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辅助岗位人员4人,主要负责新闻采写编辑,管理操作网络自媒体平台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
居住地在许昌市区(包括:魏都区、建安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人员应为新闻学或传播学专业;学历应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主办,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许昌市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往北30米路西)。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