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敦煌市民生项目人员纳制管理选拔考试公告【190人】
为解决我市已纳入财政供养范围的民生项目人员未纳制管理的问题,经研究,拟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陆续将民生项目人员纳制管理。现就选拔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逐步将未纳制管理的民生项目人员管理,促进民生项目人员合理流动和规范管理。
二、选拔数量
依据我市编制情况及民生项目人员现状,使用190个空编,分各镇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城市事业单位四大类进行选拔考试。
1.公开选拔60名各镇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各镇事业编制管理;
2.公开选拔50名教育系统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各中小学编制管理;
3.公开选拔50名卫生系统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卫生系统编制管理;
4.公开选拔30名正在城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城市事业编制管理。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公开选拔纳入各镇事业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服务期满安置到各镇工作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仅限于报考各镇);
2.公开选拔纳入教育系统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中小任教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仅限于报考教育系统);
3.公开选拔纳入卫生系统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卫生系统工作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仅限于报考卫生系统);
4.公开选拔纳入城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在城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各镇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其中报考教育系统须具备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系统所需专业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提供毕业证)。
(二)选拔条件
1.敦煌市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各类民生项目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日-5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敦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
联系电话:0937-8879999
报名材料:
1.《敦煌市民生项目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三份(从飞天先锋网http://www.ftxf.gov.cn)下载,A4纸张,正反面打印,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
2.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名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4〕486号文件,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二)资格审查。由市民生项目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笔试。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以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敦煌市情及时事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准考证于5月18、19号在市人社局204室领取,笔试于5月20日上午举行(地点见准考证)。
(四)加分项。进入组织考察程序后,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加分。
1.年度考核等次为的一次加1分,依次累计加分(提供考核表原件及考核备案花名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2.凡获得敦煌市委、市政府或酒泉市直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凡获得酒泉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凡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6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
3.参考人员每个工龄年加0.5分,依次累计加分(提供年度考核表及考核备案花名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凡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且有笔试成绩的一次加1分,进入面试的加3分,进入考察程序的加6分;凡参加省公务员考试且有笔试成绩的一次加1分,进入面试的加2分,进入考察程序的加4分;凡参加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且有笔试成绩的一次加1分,进入面试的加1分,进入考察程序的加2分(每次考试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由本人提供准考证、笔试成绩单、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通知单等原件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交网上依据,由人社局进行验证)。
(五)组织考察。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卫计局等部门负责,对所有进入组织考察程序的人员"德、能、勤、绩、廉"做全面深入的考察。
(六)研究决定。市民生项目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选拔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手续。对拟选拔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拔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资格,予以递补。
(八)分配单位。参考人员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优先选择单位的方式予以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将取消本次资格,在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范围内依据综合成绩予以递补。
咨询电话:0937-888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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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 敦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