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湖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3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5月19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aqldbz.gov.cn/)、太湖县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sj.thx.gov.cn/)、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thpta.thx.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太湖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后续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统一在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对不能参加医学类执业资格考试,或已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但不能注册的毕业生,不予报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类岗位;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上午8时至6月1日下午17时(5月28日至5月30日正常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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