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河池市考录公务员(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通告(第二批)
为做好河池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一)公务员职位(含第二批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1.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2.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职位、紧缺职位〔政府行政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渔政)船员职位,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助理(协助侦查)职位、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戒毒医务、戒毒康复、理化检验、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息通信技术、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护理职位〕和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3.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照顾加分),且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二)选调生职位(含第二批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要求,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思杰等33名考生为公务员职位(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确定梁增等3名考生为选调生职位(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1.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报送材料内容
(1)公务员职位入围面试考生须报送的材料如下: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通告要求,通过传真、配送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毕业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附件4)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
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期满的需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且在岗的,只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及县级以上共青团委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⑤参加“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