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昌平区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现将昌平区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9: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1层及B1层(见下图)
乘车路线:乘376、326路在振兴路站下车,乘889路在昌盛路站下车;乘地铁昌平线在昌平站下车,换乘376路公交在振兴路站下车,步行约3分钟即到。
请考生提前熟悉资格审查地点,确认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7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期间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复印件,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证明(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证明(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条件,请考生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请考生自行准备上述各类证件复印件一份于现场资格审查时上交报考单位。
(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咨询电话:69746532
原标题:昌平区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