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永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32人】
为充实永修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拟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3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我县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永修县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永修县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县内选调对象范围为永修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县外选调对象范围为全省及省外永修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县内选调的工作人员需熟悉、了解本县情况及选调岗位情况;
4、县外选调工作人员年龄,女性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学历为大专的,应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即2014年4月26日前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即2015年4月26日前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2014年2月18日以后录用在乡镇的公务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