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大连理工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启事(事业编制)
因工作需要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现面向校外招聘实验技术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4、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鉴定支持者。
5、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如在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则本科阶段毕业可放宽至国内全日制省属院校。
6、应聘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应聘副高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7、个人条件、职业能力等方面符合所聘岗位要求。
8、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
2017年上半年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实验技术岗位进校人员,采取事业编制聘用。
盘锦校区所有岗位录用人员落户盘锦,常驻盘锦校区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