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分中心等部门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金融办(下称:金融办)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拟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开除处分的。
(三)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界定:
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须知
(一) 请应聘者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分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经科局金融办职位申请表》(注:在电子申请表中插入一张近期免冠彩照,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并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任职所需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51389236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未按要求标注者视同无效。
(二) 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四) 接收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
(五) 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及考试。考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未婚证明或计生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6月20日前未收到考试通知者,视同申请未通过。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实施,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监督;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金融业务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待定;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6)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分中心等部门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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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分中心职位申请表.xls
2、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火炬高新区分中心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2017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