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延边州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
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和《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实施方案》(吉公局联发〔2017〕26号)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6月10日至6月15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请查看《2017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二、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公共科目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方式
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
四、报到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早6:30在延边州行政学院(州委党校)集合入场,8:00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费用80元。
2. 参加面试的考生入闱时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然后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和电子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候考期间,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以阅看资料。
3. 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4. 考生当天面试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不报姓名,也不得报表明身份特征的信息(如毕业院校及专业、籍贯、出生地等),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5. 考生不要在发给的题签上涂写(下一组考生仍用此题签),考场内在考生席已为每名考生准备了笔、纸,考生可以在草稿纸上书写发言提纲。
6. 考生在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吸烟。
7. 考生需用标准普通话进行面试答题。
8. 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需去洗手间,必须在监督员或工作人员的监督陪同下前去。
9. 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席候分,成绩公布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再回候考室,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备注:请面试考生接到通知后,于6月9日前与招考部门联系备案。
原标题:关于2017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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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xlsx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