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恩施州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17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现就恩施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省规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折算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成绩相同的人员均可入围。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7日(周三)至6月8日(周四),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原州劳动就业局)二楼、三楼大厅(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须填报《报名登记表》(在公告附件3下载,填写的信息须与笔试报名提供的信息一致),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选调生,现场须提交《报考指南》第一章第二条要求提供的明确书面意见或证明。选调生还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4、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6、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其中:户籍证明以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生源地证明以教育部门出具证明为依据;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材料。
在考察阶段,将对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核。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给予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