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雅安市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精神,现就雅安市2017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以四川大学生选调网公布的报考雅安市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5A606(市委组织部6楼会议室)。
四、相关事项
考生本人需按《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高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1份。须注明入学时间、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和专业代码,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入党志愿书》中含党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当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当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当页(共三页)复印件1份,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须提供、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
6、获奖学金、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省级“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团干部”等奖励的考生,须提供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服务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参加何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基层项目期间每一年度考核结果;
5、《入党志愿书》中含党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当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当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当页(共三页)复印件1份,并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6、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证明材料1份,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村(社区)具体职务。
7、是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1份。
(三)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定于2017年6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雅安市2017年度选调生的面试成绩等相关情况,以后均在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pta.gov.cn/)公布,敬请关注。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之。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雅安市委组织部咨询。
咨询电话:0835—2852153
原标题:关于雅安市2017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