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大荔县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7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7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的规定及要求,对报考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荔县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一)复审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4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复审地点:大荔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312室(大荔县城关街道办富民路12号)。
(三)复审对象:《2017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布的大荔县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考生。
二、资格复审材料
1、《2017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留存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留存)。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事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留存)。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最低服务期满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留存)。
3、有户籍(生源)限制的招聘岗位,相关考生须提供生源地(户籍)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留存)。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的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证明户籍的材料为考生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2017年4月11日之前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
4、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出具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留存)
5、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参加资格复审,待取得相应证件(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后再次接受核验。
三、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字,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资审材料原件并从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资审材料复印件(复印件1套单独装订),原件整理及复印件装订顺序为: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如:生源地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基层服务项目最低服务期满证明材料等)。
2、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给资审工作人员,相关资审人员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认真逐项核对考生提交的资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误后在报名表(一式二份)复审意见栏签字确认;资审单位留存考生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套,考生留存报名表和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