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4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自治区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及部分无线电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是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牵头建设单位。目前,学院占地面积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教职工总数近800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27人,其中教授13人,研究生学历、学位157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9人。在校生规模达16000人,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8%以上。学院坚持“立足二产,服务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的办学定位,认真贯彻“抓经济发展就要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自治区“纺织服装百万人就业工程”、“煤电煤化工战略”和“农林牧特色产业深加工”等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设有纺织服装、食品、化工、机电、人文艺术类、语言类等60多个专业,为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强技能、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做出了应有贡献。
各地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是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管辖区域无线电频谱、台站进行行政审批,对非法使用频率、设置台站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查处,完成无线电监测、干扰查找和设备检测等工作。其核心任务是“管频率、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无线电安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xjeic.gov.cn,下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网站(www.xjqg.edu.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9日至6月1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者需MHK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或者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年龄在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9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6月9日后出生;年龄在45岁及以下是指1972年6月9日后出生;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本科学历报考者,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
(十)辅导员岗位报考者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十一)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