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招1人】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惠州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惠州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于2002年4月22日在惠州工商局登记注册挂牌成立,为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编制海洋环境状况公报;负责本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工作,编制年度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方案;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溯源制度;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放防疫检疫证;组织实施或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其他任务。因工作需要,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待遇和条件(见附件)
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具体面议。
三、报名办法
报名者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简介、学历证、证件照片等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邮箱,hzhj0752@163.com,联系人:陈德志,联系电话:13927303969。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聘程序
面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面试
面试内容和范围: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二)体检和考察
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其他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负责解释。
原标题: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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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2017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