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海西州民族歌舞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海西州民族歌舞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全省和海西州。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海西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核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初试、民族语言测试、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3日
报名地点:海西州(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海西州职校西侧,海西州行政服务大厅北楼5楼514室)
报名要求:《公告》发布后,组织考生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此次考核招聘不设比例,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初试
初试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8日
初试地点:海西州民族歌舞团(德令哈市祁连路17号)
初试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初试要求:考生自行准备所需音乐盘和备考资料。初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进入民族语言测试阶段。
根据初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测评人员名单,初试结束后,参加初试人员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确定初试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