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阳谷县公益扶贫岗位招用公告【招115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阳谷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2014〕304号)、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6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聊人社字〔2017〕46号)、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招用公益扶贫岗位125个,其中省级重点贫困村的寿张镇、阿城镇、西湖镇、郭屯镇、大布乡分别为10个,其他乡镇(街道)分别为5个。主要用于所在乡镇(街道)村庄从事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工作,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实现“服贫”与“扶贫”的双赢效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具有阳谷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进行失业登记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招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所。
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持村委会盖章的《乡村失业人员证明》(附件4)到报名现场填写《2017年阳谷县县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2017年阳谷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3)(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人社所盖章),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报名手续,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寸免冠照片5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可现场办理);
3.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