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嵊泗县定向培养海岛卫生紧缺人才招生(招聘)公告【招12人】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7?4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水平,缓解海岛卫生人才紧缺状况,经研究,2017年嵊泗县继续实施定向培养海岛卫生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志愿从事海岛卫生工作,并愿与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嵊泗县户籍学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与承办院校(见附件)
三、招录与招聘
2017年定向培养海岛卫生紧缺人才工作实行招生与招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组织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3)网上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商县人力社保部门后,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符合条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协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5)投档录取:各承办院校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费用
经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学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五年共计10万元,护理学专业四年共计8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经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等按三年共2万元、生活费按三年共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护理专业专科层次学生按规定,补助三年学费共计180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五、就业与待遇
2017年按本公告规定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考察合格的毕业生回嵊泗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生和计生局商县人力社保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层次的定向培养生在指定的本县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5年,专科层次的定向培养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6月20日起可向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5083974。
原标题:2017年嵊泗县定向培养海岛卫生紧缺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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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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