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中山市坦洲镇政府招聘聘用人员公告【招49人】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及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办法
考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张贴好相片,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若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则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技术职称、退出现役证件(报考“协管员”岗位的退伍军人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招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首日(即2017年6月26日)。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下午3:30―5: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镇政府4楼组织人事办413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60-8673600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