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莒县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800人】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我县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范围
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用于安排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待岗、失业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岗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社区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后勤服务等岗位。
二、岗位设置
按照全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要求,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800个,其中县直岗位309个(含城阳街道、县经济开发区),乡镇岗位491个(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报名时间由应聘人员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详见附件2)。
(二)报名地点。莒县人才服务市场(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负一楼)。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持居民身份证到莒县人才服务市场现场提出申请,领取《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3),或登陆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sdjx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按照要求填写《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民政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条件。
四、选岗时间、地点
选岗时间:2017年7月11日后,以具体通知为准。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到上岗。应聘人员选岗后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人社部门各存一份),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专项公益性岗位年工资标准,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扣减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执行。在此基础上,每月另外增加500元。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每月应发待遇2599.86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应聘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代扣代缴。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市专项公益性岗位五项社会保险费每月应缴纳1182.22元。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854.89元,个人应缴纳327.33元。
七、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确保资格确认和选岗定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被招聘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要安排岗位,履行相应职责,建立健全考核、管理等制度,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原标题:2017年莒县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全部下载1-3.rar
1、2017年莒县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2、各系统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时间表
3、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莒县民政局 莒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