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疗卫生:2014年毕节市大方县卫生系统招聘565人公告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毕人社通[2013]268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56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565名。具体详见《2014年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医生职位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放宽到中专(含职业技术)及以上毕业生。
2、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4年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3、报考护理学类和护理类的必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及以上(199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
3、报考职位的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一致;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