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新津县三支一扶招募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7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1号),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将2017年成都市新津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递补审查时间、地点
递补审查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00。
递补审查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楼大厅(新津县瑞通路146号)。
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及《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应聘资格审查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招募,也不计入替补名额。
(三)根据招募职位及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加面试折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三项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招考单位可权衡考生的综合条件后择优招募。
(四)拟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招考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成都市新津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递补资格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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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公开招募工作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