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2014年安庆市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101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湖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太湖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对不能参加医学类执业资格考试,或已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但不能注册的毕业生,不予报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类岗位;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