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平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6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平凉市市直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专业目录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附件3)执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试用期未满的、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党、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017年8月8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市人社局10楼会议室(绿地广场东侧)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关任职资格、从业资格证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彩色照片3张。
在职人员还须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人事管理权限,市属单位须主管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县区、乡镇单位须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
服务期满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要根据自己的服务项目,由所在地县(区)组织、团委、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证明。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应聘人员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凭身份证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809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