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0人】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许昌市境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2014年1月1日为准,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以前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记录在案的,不得报名应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