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招12人】
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受新户镇人民政府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
2、具有东营市常住户籍;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12名,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及相关专业1人;统计、数学及相关专业1人;综合类10人,不限专业。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报名。
3、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4、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中国黄河口网http://www.sdhekou.gov.cn/通知公告栏。
五、聘用办法
1、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2、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3、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工资280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原标题:新户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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