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云和县招聘行政审批中心编外人员公告【招4人】
根据“最多跑一次”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需要,决定面向丽水市范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2男2女;
(3)具有丽水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4)做事认真、细致,能够熟练运用windows操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5)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6) 具有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he.gov.cn)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录用。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
(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2017年云和县公开招聘行政审批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自行下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9月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4.计划核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5.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并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说明: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云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编外人员统一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0578-5133373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578-5125326
原标题:2017年云和县公开招聘行政审批中心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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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行政审批中心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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