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张家口市沽源县公安局、电视台招聘公告【招58人】
根据县公安局和电视台工作用工需要,我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公安辅警50名(其中女5名)、电视台工作人员8名,派遣至公安局、电视台工作。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公安辅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年龄:男:18至30周岁(1999年8月30日至1987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女:18至25周岁(1999年8月30日至1992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院校毕业生和高中以上学历的复原退伍军人。
3.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院校毕业生张家口辖区户籍,退伍军人沽源户籍。
4.视力: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含5.0)。
5.体貌: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米。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6.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公安辅警工作经历的可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