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贺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和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招聘公告【招12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工作,将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确保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国土资源执法辅助人员和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
一、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数额
(一)招聘岗位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岗位;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内业岗位;
3.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常住在贺兰县的居民(本科学历可放宽至银川市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纹身;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6.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岗位招聘对象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内业岗位和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性别不限。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涉毒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执法管理协勤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数额:共计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人员6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内业岗位人员2名、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人员4名。
(三) 招聘学历及专业详见附表(附表1)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咨询电话:8061446。
报名地点: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及报考条件,符合条件的,填写《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考试。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贺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贺兰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占60%)、面试(40%)两项合计为总分,依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19日(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为主。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时间:2017年9月26日。
(2)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前两项总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实际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公示及体检
对经过考试、政审的初定人选在贺兰县电视台、贺兰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四)聘用、培训及派遣
1.聘用:政审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聘用。
2.培训:研究同意聘用后,由贺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聘用的新聘任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
3.派遣:培训结束后,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国土资源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工作需要派遣录用的人员到指定岗位协助工作。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报酬为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待遇参照贺兰县公安局2015年协警人员待遇标准,每人每年41500元(含养老保险等)。正式录用执法监察工作人员配发制服。
原标题: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和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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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