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鄂托克旗教师招聘公告【招115人】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特制定鄂托克旗2017年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计划内招聘的原则
(二)严格考核、质量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115名教师。
(一)中学教师27名
1.蒙语授课高中教师4名。其中:政治1名、音乐(民乐)1名、计算机1名、心理学1名。
2.蒙语授课初中教师6名。其中:蒙语文1名、数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历史1名、化学1名。
3.汉语授课高中教师3名。其中:政治1名、美术1名、体育1名(篮球)。
4.汉语授课初中教师9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计算机1名、地理1名、历史1名、体育1名、英语2名、政治1名。
5.职业高中教师5名。其中:汉语授课教学汽车与维修1名、汉语授课教学会计1名、蒙语授课教学博克1、汉语授课学前教育1名、蒙语授课教学舞蹈1名。
(二)小学教师51名
1.汉语授课小学教师47名。其中:语文14名、数学15名、科学3名、音乐1名、体育6名、计算机5名、美术2名、心理学1名。
2.蒙语授课小学教师4名。其中:数学3名、计算机1名。
(三)幼儿园教师37名
1.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24名。
2.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10名。
3.汉语授课幼儿足球教练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报考汉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含双学位,下同),户籍不限。
(四)报考蒙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
(五)报考汉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六)报考蒙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托克旗户籍。
(七)报考幼儿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院校毕业且专业对口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2)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的音乐、舞蹈和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以上均限鄂托克旗户籍。
(八)考生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是鄂托克旗公职人员,可不受户口限制;随军家属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
(九)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
(十)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十一)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1999年7月1日至1982年7月30日)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1999年7月1日至1987年7月30日)之间,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截止1982年7月30日)。
(十二)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心学合格证及合格的普通话证书。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工作一年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予以正式聘用,若未取得继续以试用期聘用。若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三)户籍迁入我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其他必备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该公告发布之日前。
(十四)参照《鄂托克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