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那坡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招4人】
为确保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更好地维护那坡县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那坡”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那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安排在基层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等辅助工作,由县司法局统一分配)。
三、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按那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社区矫正协管员参照公安局辅警列为一类岗位,月工资18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年度绩效奖励与县聘临时工享受同等待遇。
(二)身份:聘用人员属编外聘用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熟悉那坡县地方语言);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退人员、有特殊技能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高: 1.60米以上;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汉语文言学(熟悉办公室文秘工作、在省级刊物或新闻媒体有代表作);
(3)警察、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监狱、社区矫正管理专业;
(4)同类院校的法律专业、持有C1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熟悉电脑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6.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司法局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简章、报名、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2. 报名地点:那坡县司法局办公楼二楼 (社区矫正科)。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党员相关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 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进行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
写作、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公文写作、互联网基础应用、文字编辑处理等常用知识,满分100分。
(三)面试
通过测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报名咨询电话(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电话):司法局6820391,人社局6805260。
原标题:那坡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简章
那 坡 县 司 法 局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