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综合中心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3人】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综合中心系区法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区法院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九级以下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一)综合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主要任务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综合中心的内勤、宣传调研等相关工作。
(二)综合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2名,主要任务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区法院的财务工作。
二、遴选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遴选条件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论文或调研文章的优先。
3. 专技岗位财务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练掌握财务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财务法规、制度。
4.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 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助理会计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会计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 “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方案发至全区各单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