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选调公告【招1人】
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系盐城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总帐会计岗位1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工勤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学位;
5.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民政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一楼)。
联系人:倪晓盼、张娟;联系电话:0515-86660428,0515-690816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