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直单位遴选公告【招86人】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遴选(招聘)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家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37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人(招聘职位见附件2)。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遴选公务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职位遴选范围为全省机关单位和中央机关驻豫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余职位遴选范围为洛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招聘工作人员
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 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 具有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4. 身体健康;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遴选职位的人员,还应当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报考洛阳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的人员,还应当具有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有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1.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期要求且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列入我市公开遴选(招聘)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或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2017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6日17:30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洛阳市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24小时内重新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7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2份,或《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9)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洛阳市计算机室(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A区25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证明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