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0日
地点: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1楼107房间(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仁义桥东)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应由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7、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8、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的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人事科联系,并提交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声明。
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联系电话:0354-3169270
原标题: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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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