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公告【招37人】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3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37人(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接受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街镇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城区府办[2012]4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 日至11月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共两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雅苑饭堂二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侧)。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7年下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考时另外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同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4、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
1、笔试。分值占50分。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 12 月 9 日下午15:00—17:00 进行。笔试成绩于12 月20日前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面试。分值占5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