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费县考核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鲁人社发?2013?89号)文件要求以及县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和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要求,决定聘用2006-2013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为了此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费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科,殷玫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开展方式
考核对象:2006-2013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共51人(附件2),其中:支医21人、支教10人、扶贫20人。
考核开展方式:采取分组考核的方式,划分为五个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根据此方案实施考核。
考核一组:负责考核原服务地为费城街道办事处的人员共13人,组长曹庆举,工作人员殷玫、李中国、许杰峰。
考核二组:负责考核原服务地为马庄镇的人员共9人,组长杨秀梅,工作人员刘铭、张晓辉、于亮。
考核三组:负责考核原服务地为探沂镇、胡阳镇的人员共12人,组长孙洪水,工作人员张钦伟、邹晓丽、杨磊。
考核四组:负责考核原服务地为上冶镇、薛庄镇、大田庄乡、南张庄乡的人员共9人,组长王芹,工作人员高艳芝、苑春明、高青山。
考核五组:负责考核原服务地为朱田镇、梁邱镇、新庄镇、石井镇的人员共8人,组长赵明勋,工作人员王真、王丽丽、王晓玲。
各考核小组务必于2017年11月3日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费县“三支一扶”服务人员转正考核登记表(附件3)等考核材料送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三、考核的基本内容
考察的基本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缺点和不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的主要方法
考核工作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采取到原服务单位实地考核的方法评价被考核对象。谈话范围为单位的分管领导、纪检干部、人事科长、同事等熟悉考察对象情况的人员,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重点考核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担任职务等情况。实地考核后,考察组还要与“三支一扶”人员单独谈话,对考核对象作进一步详细了解。
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注重能力、群众公认原则,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要坚持全面的观点,既要看到优点,又要看到缺点;既要发现特长,又要发现不足。要坚持发展的观点,着重看其发展后劲、潜在能力、培养前途。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的支医类、支教类人员聘用到原服务地工作,并且组织考核合格的扶贫类人员参加考试,按照考试成绩高低进行选岗,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自愿放弃聘用的到基层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填写自愿放弃声明(附件4)。
五、工作要求
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收任何馈赠和宴请,营造良好的考察工作风气。考察期间,各考察组应认真受理举报和申诉,并按照规定的权限认真处理。
原标题:关于考核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考核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附件.doc
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费县教育局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