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告【招1人】
根据南充市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见附件)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1)须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具有2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11月2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遴选调动(转任)后即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机关的遴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已参加2017年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并缴费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此次遴选职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下午18:00时,报名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41号(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人事培训科326室)。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遴选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中的报名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真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供3张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填报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记入公务员(参公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取消近3年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
4.缴费确认。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职位调整。职位遴选名额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6.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17年12月1日上班时间到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41号(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人事培训科32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